1. 「網上預約驗車」系統(下稱:系統)必須提前不少於1日預約驗車時段,且不設預約當日任何時段;
2. 可透過車身編號(汽車識別代號)或已於本局登記車輛聯絡電話預約驗車;
3. 每一車輛在同一時間只能預約一個時段;
4. 在已選取之預約時段內,不能修改或取消該已選取之預約時段;若不能依期出席檢驗,應在已選取之預約時段前進行修改;
5. 自本局安排之定期檢驗日期前30日開始,透過本系統為須進行定期檢驗之車輛預約於指定十個工作日限期內進行檢驗;
6. 自提出車輛註冊申請當日開始,透過本系統為須進行初次檢驗之車輛預約在EX牌期限內進行檢驗;
7. 於檢驗中心辦理毋須審批之特別檢驗(包括複驗或重驗),可自辦理服務當日開始,透過本系統預約翌日至指定期限內進行檢驗;其他情況應透過交通事務局「服務辦理進度查詢」系統查詢可預約檢驗日期後,再透過本系統預約自該日期翌日至指定期限內進行檢驗;
8. 車輛須於已選取之預約時段內抵達檢驗中心進行檢驗;逾時預約自動失效,不能入場進行檢驗;
9. 定期檢驗車輛倘逾期檢驗,必須先前往馬交石服務專區、(路氹城)汽車檢驗中心或澳門摩托車檢驗中心提出申請﹑繳付相關逾期申請附加費用及安排於申請日翌日至指定驗車期內將車輛送交檢驗;而由權限當局依法著令進行檢驗的車輛倘逾期檢驗,須前往兩個檢驗中心繳付相關逾期申請附加費用並同時進行檢驗;倘缺席檢驗超過六個月,車輛的註冊將被取消;
10. 此項服務旨在方便市民預約驗車而設,倘任何人將此項服務用於其他用途上,不排除按照現行法例處理。